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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职校毕业生,这份毕业就业指南请收藏 大学生就业指南 毕业季悄然而至,即将毕业或离校顶岗实习的你是否开始迷茫,没有方向。为了帮助学生实现自我定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这份学生就业指南,或许能为你指点迷津,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就业途径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青年发展之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青年特别是大学生就业工作,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始终将大学生就业摆在突出位置。 1、参加校园招聘会 这种招聘会基本上专门针对本校的毕业生,所招的职位要求与本校的专业方向相符或相近。用人单位直接来校内招聘,学生求职成功率往往比参加社会招聘会的成功率高。因为用人单位是基于对学校及学生的认可而进行招聘的,也避免了院校之间、学生和有工作经验的求职者之间的竞争。 我校会组织校园专场招聘会、宣讲会等,详情见学校统一通知。 2、学校推荐就业 学校的就业推荐是大学生求职的一个重要而有效的途径,即通过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推荐,获得就业渠道并取得就业成功的方式。 3、网上海投简历 在各大知名招聘网站上注册账号,编辑简历,搜索职位名称、工作地点,清楚招聘要求,在投递不同岗位时,有针对性的改动简历的一小部分。(注意擦亮眼睛,多方位了解投递公司,谨防诈骗。) 4、社会关系推荐就业 大学生还可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搜集就业信息,并进行求职选择。许多用人单位也愿意录用经人介绍或推荐而来的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如果关键时刻有关键人物帮自己引荐,当然效果就会更好。通过亲朋好友找工作最为可靠,成功率也较高。 5、自我推荐就业 在没有其他关系介绍和推荐的情况下,大学生可以带着简历材料,直接到一些选定的公司登门拜访,把自己推荐给用人单位,可以多多参加企业的面试,然后“货比三家”选择最优岗位,在去公司自荐前,也要记得多角度了解,在面试时表达自己对岗位的了解与喜欢,给用人单位留下好印象。 就业陷阱指南 1、黑中介陷阱 黑中介陷阱 一些非法职业介绍机构以介绍工作为名,变相收取各种名目费用。他们没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相关资质,以冒充或伪造相关资质骗取求职毕业生信息。 防范提示:毕业生应当优先选择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正规市场中介机构,了解其经营范围是否包含职业介绍业务,是否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与市场中介机构签订协议时,要看清签约的内容,不要盲目签字。 2、兼职陷阱 兼职陷阱 一些诈骗分子打着高薪兼职、刷单返现等幌子进行诈骗。其特点是门槛较低,号称轻松兼职、薪酬丰厚。 防范提示:毕业生不要轻信既轻松又赚钱的好差事,应了解岗位的市场薪资水平。同时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不轻易泄露银行卡、网银等密码信息,不随意打开陌生网址链接。 3、收费陷阱 收费陷阱 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以招聘为名,收取报名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岗位稳定金、资料审核费等费用。有些中介机构与不法用人单位合作,先由中介机构以推荐工作为名收费,入职时,不法用人单位编造各种理由拒绝毕业生上岗或中途辞退。 防范提示:毕业生要谨记,应聘工作不需要费用,对于需要交费的招聘面试实习等要谨慎对待,核实有无收费的法律依据。 4、借贷陷阱 借贷陷阱 个别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以高薪就业为诱饵,承诺培训后包就业,但须向指定借贷机构贷款支付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往往难以兑现承诺,毕业生可能会面临身负高额借贷又没能就业的不利局面。 防范提示:毕业生要看机构或企业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培训内容,慎重签署贷款协议或含有贷款内容的培训协议,注意保留相关材料。 5、传销陷阱 传销陷阱 传销一般以轻松赚大钱、无需面试直接上岗为噱头。传销面试或工作地点比较偏僻且转换频繁,公司业务不能清晰说明。 防范提示:毕业生务必清楚传销属于违法行为,对发展下线的宣传,要保持高度清醒。如果不慎进入传销,第一时间脱身报警。 6、合同陷阱 合同陷阱 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个别用人单位为降低成本、规避责任而侵权。有的仅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口头约定工作事项。有的合同内容简单,缺少工资、劳动条件等内容。有的同时准备两份不同薪资的“阴阳合同”。有的包含“霸王条款”,要求无条件服从加班、试用期离职不结算工资等。 防范提示: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注意劳动合同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等),高度警惕其中于法无据、明显不合理的条款。 7、试用期陷阱 试用期陷阱 有的用人单位超过法定上限约定长时间试用期,或重复约定试用期。有的以试用期为由,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不缴纳社会保险。还有的大量招聘应届毕业生,约定较低的工资,等试用期结束后,以各种理由解聘,“假试用,真使用”。 防范提示: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约定无效,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期间,应缴纳社保,工资水平不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信息陷阱 信息陷阱 有的用人单位夸大单位规模、发展前景、工资和福利等。有的模糊处理工作内容,将销售员、业务员等职位美化成“市场部经理”“事业部总监”等有诱惑力的名称。 防范提示:毕业生可通过企业官网、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等查询用人单位情况,对长时间大量招聘、离职率高的,要提高警惕。 就业观念引导 1、紧靠自己的专业 如果你喜欢或者不排斥自己的专业,那么建议应届毕业生们最好以自身的专业背景知识去选择未来的职业。仅靠自己的专业背景,相当于你已经有了几年经验积累,不需要一切从零开始,可以更好地度过由学生向社会人的转换期。你可以继续再专业性更强的角度继续锻炼自己的才能。 2、适当寻求大平台 平台将直接决定你在职场的起点,大的平台将会给你很不一样的眼界,结识许多优秀的人才的机会。同时,往往大平台都有着系统成熟的员工培训体系、薪酬福利核算系统以及清晰明确的上升通道,会很快帮助你进入工作状态,熟悉工作内容,拿到满意的报酬。长远来看,经过大平台的系统培训,以后你跳槽也会很有市场。 3、端正态度,理智分析 应届生不要空有一腔热血,认为自己的实力应该拿到多少,更不必执着于大城市,如北京,上海。事实上,并不是只有在大城市打拼才会有出路,才能体现自己的能力和价值。有时,应届生往往忽略了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自己的能力,否真有自己评估的那么高?对于刚刚迈出大学校门的学生来说,一份工作带来的不仅是一份收入,更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所以当应届生在择业时,不应该只是考虑工资待遇和工作环境,应该理智分析这份工作是否能提高自己的能力,而自己又能否适应这种生活。 4、树立正确的就业价值取向 大学生在选择职业时,应当把社会需要作为选择职业的出发点和归宿,把实现自身价值和服从社会需要统一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应当自觉地服从社会需要,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当代中国青年是与新时代同向同行、共同前进的一代,生逢盛世,肩负重任。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实现职业价值,就是对人生梦想的有力回馈,就是对国家、对社会的有益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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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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